室内装饰别遗憾 合同粗签业主吃哑巴亏

12-18发表
浙江 杭州

 

  可在装修过程中,许先生偶然发现他家所用的木地板,清单上注明为260元/平方米,可同样品牌、同样规格的木地板,在建材超市160元就能成交。仅这一项,他就多付出近4000元。他对清单上的所有商品进行调查,结果发现价格都高出市场价15%—30%左右,这意味着他在这次装修中多花了近2万元。

 

 

  许先生找到装修公司说理,可装修公司以进货渠道不一样予以搪塞。他想更改合同,提出剩余材料由自己购买,也被装修公司拒绝。为此,装修结束后,许先生拒绝向装修公司付最后一笔1.6万元的费用。装修公司没同他多纠缠,付款期限刚过,就将他告上法庭。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所订的合同有效,诉讼以许先生失败告终。

 

 

  自己吃了亏,还输了官司,让许先生想不通,他以合同欺诈为由,反过来把装修公司推上法庭,要求对方退还差价,并进行等额赔偿。然而,在庭审中,装修公司提供了所有采购材料价量相符的发票,且合同中也没有材料价格需以市场价为准的条款。所以,法院最终认定装修公司合同欺诈的理由不成立,驳回了许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
 

 

  对此,法律专家认为,许先生在签订合同时,如果在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写明“商品价格应以当月市场价为准”,或在签合同前对市场价格进行一番了解,做到心中有数,就不会吃哑巴亏了。

 

 

  ◆律师提示:包工包料的装修风险多

 

  装修一般有“包工包料”和“包清工”两种方式:“包工包料”是指装修队负责提供相关装修材料并施工;“包清工”是指材料由业主提供,装修队只负责施工。当然,实践中也有介于二者之间的,由装修队提供部分材料、业主提供部分材料。

 

 

 

 

  这两种方式,理论上“包工包料”最简单、方便,反正业主自己购买材料也要花钱,把这个任务交给装修队,业主只要付钱就可以了,更何况装修队长期从事装修,熟悉市场,能买到质优价廉的材料。

 

 

  但是请您注意,这是是“理论上”,如果双方都诚意,这种理论才会变成现实,而我们碰到的现实往往是另一个样子:同样的材料购买价格便宜的品牌、同样的品牌购买便宜的型号,甚至是购买假冒伪劣的产品或材料;在预算时故意多报材料数量,增加材料款,实际施工时不使用那么多材料,或者是把购买的材料转移、另卖;

 

 

  由于购买材料,先要求业主支付大量购料款,收到一定装修款和材料款后,不开工直接开溜,或者在施工提出各种新的条件,一旦业主不同意就以停工相威胁,反正他手中的钱超过他的工作量,大不了一拍两散。前面案例中的张女士不就碰到这种麻烦了吗?

 

 

  就算没有上述情况,在购买材料时装修队借采购之机拿回扣的事也屡见不鲜。所以,除非您非常信任您选择的装修队,否则轻易不要选择包工包料的方式装修。

 

 

  就算您信任您选择的装修队,由于装修中用到的很多东西的样子、型号、花色都是您今后要长期使用的,所以是否合您的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,在选材时也要尽量亲自参与。所以,综合考虑,建议您采取“包清工”的方式,自行选取材料,或者把一部分不重要的材料交给装修队代为采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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